项目编号 | GKZZ190370355 | |
项目名称 | 振业梅苑综合楼一层部分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 | 起始日期 | 2019年10月11日 |
截止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圳市福田区振业梅苑小区梅苑综合楼 |
出租资产面积(㎡) | 847㎡ | |
招租底价(元/㎡/月) | 96元 | |
租金的递增 | 单位租金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4% | |
物业管理费 | 由承租方自行管理,招租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 |
水电费 | 承租方根据用量按既定标准(含管理费)自行缴纳。 | |
空调费 | 无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 |
其他费用 | 承租方按实际费用规定缴纳 | |
出租期限 | 5年6个月 | |
免租期 | 无 | |
经营业态限定 | 超市、百货、餐饮、休闲等商业用途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物业产权证明 | 房产证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需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需自行报批消防审批、取得验收合格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装修改造的所有费用及责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租赁保证金 | 首年二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
水电保证金 | 无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其他要求 | 竞价人需承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已完全知晓、同意并遵守招租文件的全面要求,已自行完成对项目的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物业的现状、承租的条件,并评估了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 | |
竞价人资格 | 竞价人应具备的 | (1)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截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竞价人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5年(含15年)且实缴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可部分分租,分租期限不得超出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非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 |
报名方式 | 网上注册: | |
网上报名: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 | |
报名费用 | 人民币200元/份 | |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3日17:00前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3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人民币) | 50万元(保证金无息退还)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在租金底价基础上上涨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 |
联系人 | 杨裕增、舒龙 | |
联系方式 | 0755- 83500017或 0755- 22913601(13691622633) | |
邮箱 | 3522251861@qq.com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提醒 |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
网址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微信公众号 | 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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